2)第四十六章 验验你的成色(求追读)_只想重生多搞钱,天天逼我谈恋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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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阵:“伱想听什么?水边的阿迪丽娜?梦中的婚礼?秋日私语?还是喀秋莎?”

  “喀秋莎你也会?”

  “多新鲜。”

  “嗯,那就吻别吧。”

  杨姗姗被他晃了一下,险些岔气。

  “张学友的吻别?”

  “不会吗?”

  “你等着。”杨姗姗恨恨地看了他两眼,走到角落里的柜子前面,拿出一打琴谱翻了翻,从中找出一份放到钢琴上面的谱架上。

  “那我要开始咯。”

  沈云点了点头。

  杨姗姗深吸一口气,纤细修长的手指放到黑白分明的琴键上,两眼平时琴谱,开始弹奏歌神的经典曲目《吻别》。

  叮……叮叮咚。

  前奏结束后,她又往前弹了两行,感觉沈云的手合着节奏轻轻拍打她的肩膀,同时轻声哼唱。

  “……”

  “listeningtomyownheartbeat。”

  “somanypeopleallaroundtheworld。”

  “tellmewheredoifindsomeonelikeyougirl。”

  他在唱什么?

  英语?

  可这歌词……

  她努力回头,惊奇地看着他的侧脸,不过手上没停,还在继续弹奏。

  沈云没有理她,似乎找到感觉一般,声音逐渐提高,吐字也愈清晰。

  “theysaynothinglastsforever。”

  “we‘reonlyheretoday。”

  “loveisnowornever。”

  “bringmefaraway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这首歌又叫英文版《吻别》,号称华语歌曲改编最成功的曲目之一,2006年火遍各大高校,沈云自然也没少听,不仅如此,当年宿舍里有个会弹吉他的兄弟有空没空就练两下,还爱拉上全宿舍的人到阳台冲女生楼嚎,所以要跟着旋律唱出来一点都不难。

  他点这首曲子一方面是为了验证杨姗姗的水平,也有让她不要小瞧自己的意思,虽然音乐水平不够看,嗓子就比五音不全好点,但是剑走偏锋的小小才气还是有一些的。

  然而这样的哼唱扎进杨姗姗的耳朵里,却变成了一股难以描述的细流淌入心田。

  不只是因为词填得棒,跟曲子很搭,是因为歌词本身。

  来这里的路上,她给沈云听的第一首歌是m2m的《prettyboy》,一首旋律优美的英文歌,里面有句歌词------“ohmyprettyprettyboyido,letmeinside,makemestayrightbesideyou。”

  现在他改变了《吻别》的意境,还在身后用英文唱“bringmefaraway,takemetoyourhearttakemetoyoursoul,givemeyourhandandholdme。”

  这……他什么意思?

  杨姗姗的心有点乱,心跳也变得快了不少,脸发烫,手指开始哆嗦,最后咚的一声,弹错音阶,旋律半途而止。

  沈云一脸不解:“怎么不弹了?我唱得很难听是吗?”

  他这儿唱得正起劲,回想起以前和舍友们的校园时光,这边弹琴的人突然撂挑子不干了,一时间有点心堵,胸口好像压着一块巨石。

  杨姗姗没有回头,过了半晌才摇摇头:“挺好听的。”

  “那你为什么不把曲子弹完?哦,我知道了,谱子不熟,失误了?没关系,重新来过就好。”

  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,犹豫一下把手从键盘收回,转过头,故作揶揄地道:“说,沈云,你不会是临时为我改编的歌词吧?”

  “你想多了。”沈云拍了她的头一下:“我英语那么差,你让我临时填词?干脆痛快点,杀了我吧。”

  “呵呵,也是哈。”杨姗姗干笑两声,想想他的英语成绩,临时改编英文歌词的可能性基本为零,到头来是自己想多了:“就你的英语水平,怎么可能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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