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678章 胜者为王_我成了龙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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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才是我为他效死的理由!

  突然间,戴佛斯像换了电池的电动车,再次充满活力,目光灼灼与布蕾妮对视,呃,人家已经看向别处去了。

  “嗨,不就是个巫魔女?杀就杀了,在维斯特洛,杀森林女巫从来都不需要理由,难道不是吗?”大琼恩大声嘟哝道。

  更准确的说法是,在维斯特洛,巫师与易形者只要被发现,都会被普通人用砖头砸,用粪叉戳,或者交给贵族老爷,当众吊死,或烧死。

  就像中世纪教会对付女巫一样。

  故而,维斯特洛才是魔法荒漠;故而,“真实世界”的理论才会在学城发芽、生长,得到众学士“培育”,并最终得以实施。

  不过嘛,现在大家差不多都晓得北境之王是狼灵,大琼恩便把易形者略了过去。

  “梅丽珊卓女士是陛下的大祝祭,是我们的精神领袖,怎么能说杀就杀?”戴佛斯站出来,厉声呵斥道。

  ——他其实一直想搞死梅姨,甚至准备杀她清君侧,这会儿见布蕾妮砍死梅姨,他心里其实还非常开心。

  但布蕾妮杀梅姨与他杀梅姨的意义完全不同。

  他杀梅姨,因为梅姨蛊惑二鹿,好好一个公正无私的明君被女巫引诱成了弑亲者,他能不恨她?

  布蕾妮杀梅姨却是为蓝礼复仇。

  若就此放过布蕾妮,便等于间接承认她做的对。

  这能承认?

  承认二鹿杀了蓝礼?

  为何小恶魔没法成为伊耿的国王之手?

  难道伊耿不愿意?

  事实上,侏儒在伊耿阵营的地位,就是国王之手,有实无名。

  二鹿若承认自己弑亲,别说争夺铁王座了,他连活都活不下去。

  侏儒不是君,不存在众叛亲离;二鹿弑亲,必然会众叛亲离。

  历史上,哪个众叛亲离的君王能保住小命?

  所以,二鹿一定不能放过布蕾妮。

  戴佛斯瞥了面无表情的伊耿一眼,把视线转向囧,严肃道:“史塔克公爵,你是地主,还向史坦尼斯国王发誓效忠,现在该履行封臣的义务了。”

  这时候,伊耿必须表态了。

  不过与二鹿一样,他坐在那没动,出面的也是国王之手。

  提利昂走到大厅中央,指着女骑士道:“众人所见,布蕾妮爵士实是忠贞刚正之义士,七国青年一辈第一骑士,当代‘巴利斯坦’,新一辈骑士的标杆。

  这样的义士,你却逼迫史塔克公爵诛杀之,啧啧,很熟悉的味道啊!”

  侏儒笑嘻嘻看着二鹿问:“有没有同感?像不像疯王逼琼恩杀七国第一骑士......您的兄长,劳勃?”

  呃,早年劳勃绝对当得起骑士中的青年一辈第一人,人家凭一柄铁锤打下一片江山呢!

  不得不说,侏儒这个比喻太毒了。

  两个封臣都叫琼恩,两个被害者都是第一骑士,那么二鹿是不是也与疯王一样呢?

  甚至结局也一样,琼恩反疯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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