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926章 原来维斯特洛的王朝更替是由女人们决定的_我成了龙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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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疯王来石堂镇杀过人?”

  “他没来过石堂镇。”艾菊又摇头。

  “你见过疯王吗?”丹妮又问。

  “没有,听说疯王一直躲在红堡里,害怕刁民谋害他。”艾菊摇头道。

  “疯王招惹过你们吗?”丹妮再问。

  “我都没见过他。”艾菊道。

  “疯王在位20年,你们过得很苦?”

  “还行吧,”艾菊想了想,看着老牧师问,“那时候冬天似乎都不缺粮,我有没有记错?”

  诺坎普修士今年六十好几,甚至经历过疯王爷爷的统治时代。

  鸣钟之役之所以叫这个名字,也是因为老修士在战斗开始后,敲起圣堂里响彻小镇的钟声,以警告居民躲在自家屋内。

  “石堂镇外就是黑水河,土地肥沃,物产丰富,加之商业发达,冬天从不缺粮。

  伊里斯国王当政时,商人还来我们这购买粮食,顺着河道运到狭海对岸去呢!”

  “劳勃后来有给石堂镇免税吗?”丹妮又问。

  “没有。”

  “‘好人’劳勃可有让你们的日子变得更好?”

  这一次,艾菊没立即回答,皱眉想了好一会儿,无奈摇头道:“似乎没啥变化。”

  “那你们造反是为了什么?”丹妮奇怪道。

  “我们没造反。”

  “帮劳勃不就是造反?”

  “我们只想帮他,并不想造反。”末了,她又强调道:“劳勃国王与我们大声说笑、一起喝酒,我们都很喜欢他。

  疯王没招惹我们,但他往日的所作所为,还有虐杀史塔克公爵的事,都太骇人听闻。”

  丹妮想起前世灯塔国某位什么都懂的总统,那家伙天天正事不干、国事糜烂,只喜欢对民众讲单口相声,看起来特不靠谱,偏偏米国人民就喜欢他,很多人都支持他当总统。

  从某方面来讲,他与劳勃是一个类型的国王,他们统治的国家也一样的......

  难道说,歪果仁就喜欢这种平易近人、暴露出与民众同样缺陷的“魅力型”领导者?

  丹妮摇摇头,把脑袋里奇怪的念头驱散,问那老-鸨,“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钟儿是劳勃的种?”

  “石堂镇里的人都知道。”艾菊疑惑道。

  “其他人不知道,你得说服他们,至少要说服史坦尼斯。”侏儒道。

  艾菊想了想,道:“钟儿是顺产,刚好对的上鸣钟之役那次战役。”

  “难道战后劳勃还在石堂镇停留很长一段时间?”侏儒问。

  “没有,打完仗,当天就离开了。”艾菊摇头。

  侏儒一摊手,“所以,你们找女王做什么?”

  这时候,一直旁听的钟儿说话了,她唉声叹气道:“现在石堂镇惨啊,四王之战,狮子与狼崽子轮番蹂-躏小镇,城门连同城里三分之一的房屋都被烧成焦黑空壳,镇民死的死逃的逃。

  冬天还没来,这里就闹大饥荒,剩下的人里又饿死大半,长夜后,镇子死得十室九空。

  现在异鬼来了,镇子里压根不剩几个人,客栈生意完全做不下去了。”

  石堂镇位于四国交汇处,还能通过黑水河直达君临,算内陆一个非常繁荣的商贸市镇。

  别的不说,其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,乃至经济效益,都超过了临冬城。

  可现在镇子里一片荒凉,焚毁的房屋一直没人修缮,倾颓的焦黑墙壁位于市中心,想在大街上寻一个活人都困难。

  更糟的是,现在还不是最糟的时候,未来只会一年比一年更糟。

  可这能怪谁?

  劳勃与拜拉席恩王朝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,蹂-躏城镇、抢走他们家口粮、破坏镇外庄稼、焚烧城里房屋的军队中,无论狼、鳟鱼、狮子,都是他们曾经向往、并给予极大支持的义军。

  更讽刺的是,四王之乱中蹂-躏城镇的将士,很多都参加过鸣钟之役,如今算故地重游,重续军民鱼水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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