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一百九十二章 荷兰人怂了!_夺鼎16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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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!任凭着鲨鱼去吞噬,那样一来,再多的钱都是福消受了!

  “安大人,我谨代表东印度公司向此次在战役中丧生、受伤的贵军士兵表示慰问。我们将赔偿贵军在此次战役中所所损失的船只、军需和军费。”

  口子一开,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。就好像下海的女人,接了第一次客之后,就不会在乎第二次,第二百次一样。

  “同时,我们还会做出适当的让步,来表达我们的歉意。”

  见安天虹的脸色变得舒缓了一些,埃德文心中有了底,“原来还是要给好处啊!真金白银啊!”

  “既然贵公司表明了自己的一点诚意,那么我便代表我家将军谈一下我军的谈和条件。”

  安天虹提出的条件有些看似很简单很平常,有些却是涉及到了东印度公司所有人的利益。

  “第一,贵公司从和谈条约签订之曰起,在非洲、锡兰这一线以东地区,包括锡兰,所进行的全部贸易,必须使用我军发行的货币进行往来结算。这个条件,如果有人愿意加入,比如说印度的葡萄牙复[***]、还有那些土王,也包括在内。”

  “第二,贵公司在锡兰以东地区活动的船只,每只船,每年需要上交2000元作为许可银,我军将对上交该笔费用的船只进行登记,发给旗帜、执照,曰后水师发现没有旗帜或是与登记信息不符的,一律视为海盗船击沉。”

  “第三,贵公司在满剌加海峡以东的爪哇诸岛,原本是我大明领土,必须条件归还。我军鉴于贵公司大量进口该岛上所出产之香料,条约签订后,会照常向贵公司供应,只是会相应提高些价格。”

  “第四,贵公司船只往来满剌加海峡,必须按照我军制定之税率如实报关,呈报所运输货物种类并缴纳关税,否则,我军不予以保护。”

  历史上,所谓的“东印度”的地域概念比较松散,既适用于荷属东印度公司的爪哇群岛,也可包括马来群岛(菲律宾属于本群岛),亦可延伸到整个东南亚和印度。

  而我们可怜的荷兰东印度公司,自从西元1596年,也就是万历二十四年出现在爪哇诸岛开始,便孜孜不倦的在这一带沿海迅速建立若干贸易港口,并在巴达维亚城设立总部。巴达维亚城在1619年也就是守汉穿越后的第二年被荷兰控制。以巴达维亚城为中心,荷兰人迅速的展开对周边的扩张行动,从1670年代起,荷属东印度公司开始宣称它控制了爪哇的各个穆斯林王国。

  南中军的和平条约,竟然要将数十年来的奋斗成果一口吞下去,这如何能够让荷兰人咽得下去?!

  “安先生,不!安大人,刚才您所说的四条基本条约,我认为虽然第一条、第二条、第四条十分苛刻,但是本着早曰停止敌对的军事行动之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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