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七百四十二章 可怕的力量_夺鼎16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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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对修筑完毕的乡道,实行分片包干,由基层干部分片负责乡道的维护。说白了,就是复制建国后的乡道管理制度,这一套在现在的中国来说,自然算不上先进,但是在那个时代,绝对堪称石破天惊。

  一般来说,本来就没有路,也就是走得人多了之后,也就形成了路。既然没有人修,那为啥还要养护?偶尔能够出现一两个修桥补路,做日常养护的人,不是被视为有大功德于乡里的善人,就是奇人。李排长的回忆录里说,当年豫西的民团头子别廷芳,便有类似的规定,为了保证抗战需要,辖区内的农民,必须做到后雨修补路面,雪后扫雪。确保道路畅通。李排长对此啧啧称赞,顺带着,他也吐槽了一番,为啥那么多的中央军将领,政府高官们,反而不如一个民团头子?

  当然,这些道路养护费用,自然也是有出处的,不会让乡镇基层官吏自己去想办法,那种又要马儿跑,又要马儿不吃草的事,李守汉还干不出来。他早在河静时期就出台了道路方面的相关法度,所有的在册车辆船只,除了被征用给公家服役之外,平时一律要交养路费,道路通行费。那种商家运货牟利,却让沿途百姓服劳役来维修道路的好事,在中原或许可以,在南中想都不要想。

  为数多达数十万里的国道、省道、乡道,以及在无数江河上架起的桥梁,渡口搭建的浮桥,常设的摆渡,为几十万军队的快速机动提供了良好的硬件基础。有了这些畅通的道路,才能保证部队在四十天之内,完成了从组建,到行军到了两广境内的变态速度。

  当然,这些,也不仅仅是完全依托于硬件。各种制度和方案的制定与落实,更是胜利的保障。别的不提了,单单说行军方案的制定,我国历史上,从来都有兵过如梳的说法,甚至更有大军在某地通过,那么,三年之内不安排军队从这里通过的规矩。为啥?就是因为大队军马的通过,对于当地的生活会造成极大的骚扰。大明朝廷的制度则是更加过分,明文规定,只有军队到了我这一亩三分地三天以上,我才会发粮食给你们。在这三天里,你们就先餐风饮露,修仙练气吧!但是,你们还不能不打仗,甚至不能打败仗。不然,就休要怪我一支生花妙笔弹劾你们了!

  而行军方案就避免了这一点。

  参谋处制定的方案,同时抄送公事房。两个部门联合行文,大体上就是某个部队,以团为单位,有人员多少,马匹多少,车辆多少,于某年某月某日通过某省某地,责令有司为该部准备好饮食柴草豆料蔬菜等物若干。相关费用记账,请该部官长签名用印确认,日后统一组织核销。

  这么一来,既避免了道路拥挤阻塞,影响了当地的交通,又可以让路过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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