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十二章 破禁(下)_大明王朝15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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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较幸运,他两种死刑都没遭遇,肉体离他而去了,精神还是现代人的,他所能感受到的死刑是从李氏已消失的肉体传导到精神上的。

  没错,是在精神上与死刑共鸣。

  一个人被杖毙时是怎么行的刑?

  必得先剥其衣物,一层又一层地剥,从最外头的灯景补子蟒衣到最里头的亵衣,全被剥得干干净净。

  这是二十四衙门的一条规矩,内官穿的宫服在卸任或病故时必须交还针工局处理。

  毕竟奴婢的衣物都是主子赏的,奴婢穿衣服也是为着主子看着喜庆,现在主子连这奴婢的体面都不想给了,这奴婢还有把衣服留在身上的必要吗?

  朱翊钧闭上了眼,男人的五感在这时候最为通达。

  阉人被剥去衣物后的皮肉是甚么样子?

  光滑如缎,那是绝对的,男人没了雄性激素长着长着就容易长变了模样。

  别说一棍打下去,就是一巴掌拍下去、一指头揪下去,都会浮现出一道道的红痕。

  接下来呢?

  接下来是绑缚,明朝杖人的绑缚是相当有特色的,和清朝绑人的手法还不太一样。

  李氏方才丢出翼善冠时还要命人堵住那阉人的嘴巴,其实大可不必。

  因为那阉人的衣物一旦被剥光,旁边就会冒出一个人拎着一个巨大的麻布兜,将那阉人当头从肩脊套下,直至腰边。

  这样那阉人在麻布兜里怎么喊,外人都听不清。

  毕竟人在濒死的时候哪儿能一点儿声响都不出呢?

  人在甚么时候会有濒死感?

  要么痛极,要么快极。

  痛极和快极时常能相互转换,一具身体就已然能感受到那么多痛乐,要再加上一具,那感受可就更丰富了,简直说不清是甚么滋味。

  好了,麻布兜把人套住了,接下来就是捆住双手手脚,使那阉人左右不得转动,行刑的人才能动,受刑的人不能动,一动就是负隅顽抗,不是甘愿领受天恩了。

  受刑的人躺倒不动了,两手两脚从四面被牵住,露出后臀受杖。

  受刑时一般没有刑凳,凳子和御榻一样,在场地上就限制了人体会痛楚和快乐。

  为着不受这份限制,明朝受杖的人必须头面触地,人被蒙在黑暗里,皮肉却细滑滑地接触粗糙的地面,似隔着一层,又似乎甚么都没隔住。

  耳边只听得外头蒙昧昧的呼喊,这是开始行刑了,行刑的人举杖打一下,就要喝一声,这一声不是替受刑人喊的,是喝给宫里吩咐的主子听的,比后来废帝溥仪在深宫里听得的“响城”声不知道壮观多少倍。

  他朱翊钧坚持说自己听不见那是他可惜,毕竟还是在年节里,行刑的太监顾念自己的同行没搞得太过声势浩大。

  史书里廷杖文官的时候比现下郑重其事多了,每打一下的喝声都有千百人大喊以应,声震甸服,所有人侧目屏息,气象森严,俨如阎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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