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六章 优势与弊端并存的大明水师_大明王朝15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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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指挥与分区守备,机动巡剿与近岸歼敌相结合的海防体制,在明朝被称为“巡洋会哨制度”。

  但是到了晚明,海禁逐渐松弛之后,巡洋会哨制度便逐渐产生了一系列弊端。

  明前期的沿海巡哨军原本以卫所旗军为主体,虽有召募,但仅为少数,且不成经制,多是临事而发,事罢裁汰。

  而正统以后,随着屯田制的破坏,以世袭军户制度为基础的卫所制也日益消耗,沿海卫所旗军亦多有逃亡。

  一些军官为了得到缺额的军粮,对逃亡者多敷衍塞责,有的甚至索取贿赂,放任军士离去,以致逃亡者的数量愈来愈多。

  类似的卫所体制衰退,在明朝各地都有发生,迫使朝廷在水师上也开始用募兵制作为补充手段。

  但因为明朝的经济一直处于萧条状态,朝廷也不可能长期维持大规模的募兵数量。

  在土地依然用于维系卫所制前提下,数额不多的粮饷是征募部队的唯一犒赏。

  而且由于水军兵种的特殊化,为了断绝地方上的利益纽带,朝廷又规定所招募的部队都必须到异乡服役。

  比如将相对内陆的山区壮丁,雇佣到沿海地区作战;又将广东沿海的海员,招募到福建去对付倭寇。

  在戚继光的戚家军成功的同时,各种类似维系模式的军队,成为了明朝控制沿海的中坚,但其中的绝大部分,又根本无法获得戚家军才有的待遇。

  譬如俞大猷平定的那场柘林水兵兵变,就是因为水兵不满于军中待遇低下,这才在接到俞大猷的北上调令后,立刻决定发起哗变。

  到了万历一朝,这种情况在东南沿海地区变得极为突出。

  沿海各省地方供给水军士兵的粮饷,原是出自两税征解麦米、渔税、商税、屯粮、盐利、课钞等地方税收。

  一旦地方上出现偷税漏税、虚冒支领、征解不及时等现象,水军就会被拖欠军饷。

  而这几种现象,在晚明又常常在沿海各省出现,因此水兵的招募和补充往往是一个难题。

  到了嘉靖时期,各地开始普遍采用行营哨制,也就是抽调卫所军来补充营军。

  卫所抽调出来的战士,在营中即为兵,如果战备结束,回到卫所,则仍然为卫所军。

  虽然在营哨制下,官员管理人数的减少使得其更加便于管理,同时更加便于灵活的作战,但这种制度离建设战斗力强的先进水师目标却有一定差距。

  “洋人都还没开这口呢,老娘娘倒先担心上了。”

  朱翊钧淡笑道,

  “再者,募兵治军无非是正清税源和清查虚冒军丁这两项,别的还能有甚么?”

  李太后见朱翊钧转移了话题,也不过是笑了笑,随即提醒道,

  “我是怕皇上一动用水军,外臣们就开始提要助济军饷,接着就又是要在地方上加税。”

  “从前胡宗宪任浙直总督时,为了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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